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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经多次征求广大师生、学院、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并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和2016年第六次校长办公会审定,电子科技大学新版学位证书正式启用。
2015年6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下发《学位证书和学位授予信息管理办法》(学位〔2015〕18号),规定自2016年1月起,学位证书由各学位授予单位自行设计、印制,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印制的学位证书不再使用。该办法同时规定,学位证书不得再使用国徽标识,并且应包括学位获得者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彩色照片、学科和专业名称、学科门类或专业学位类别、学位授予单位名称和校长签名等信息。根据学位〔2015〕18号文件精神,学校启动新版学位证书自行设计工作,并确定最终样式。(以下图1至图3分别为新版博士、硕士和学士学位证书样图。)
图1 博士学位证书
图2 硕士学位证书
图3 学士学位证书
新版学位证书强调简洁、庄重,以博士红、硕士蓝、学士绿3种主基调颜色区分不同学位层次。学位证书自上而下依次为校徽及中英文校名,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证书字样,学位获得者彩色照片和主要学位授予信息,校长、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及签章,底部为学位证书编号和学位授予日期;证书中间带校徽水印。
与国家版学位证书相比,电子科技大学自行设计的学位证书不再使用国徽图案,改为学校校徽图案,证书正文中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授予学位,改为“经电子科技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授予学位。
从2016年开始,学校授予的博士、硕士和学士学位将启用新版学位证书。
编辑:林坤 / 审核:林坤 / 发布:一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