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电讲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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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电讲坛】“我是演说家”亚军获得者陈秋实解读“法律精神”
文:庄志东 李俊松 林周洋 图:2 来源:学生记者团 时间:2018-12-04 7657

  “法律从来不是束之高阁的,法律与我们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11月27日,著名律师、“我是演说家”亚军获得者陈秋实做客“成电讲坛”,以《法律常识、法律精神以及法律相关的政策性辩论》为题,用诙谐幽默的语言和充满思辨的观点为同学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律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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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让讲座更加贴近同学们的生活,讲座开场,陈秋实请三位同学对自己关注的法律话题进行提问并作了互动和回答。他说,“也许有人可以一辈子不与法院打交道,但在当今社会,每个人都需要懂法。”

  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陈秋实认为做好普法宣传工作十分重要,因此,近年来,他以“抖音”为平台,进行了一系列努力和尝试。他希望民众能够知法、懂法、守法。在“抖音”账号中,他为观众解决了许多看似“鸡毛蒜皮”的小事中所涉及的法律问题,自己也深切感到大众对法律知识的迫切需要。

  他认为,法律精神对科技创新也将有重大的推动作用。为了说明法律精神,他引入了“契约精神”的概念,认为知识产权保护将促进科技的发展。在“契约精神”的保护下,哥伦布并非传统意义上的“冒险家”,他在航海前就与西班牙王室签订了合同,建立了技术与资本的契约关系,从而降低了探险过程中的未知风险。

  “这样的保障并不是单方面受益的:对于哥伦布而言,他并不担心国王会撕毁合同;对于王室而言,他们也并不忧虑哥伦布在发现财富之后会就此销声匿迹。”他指出,“正是因为有了法律的保护,才有了大航海之后的种种成就。”

  他进一步指出,法律的存在不仅为百年前航海家们的冒险提供了动力,更在信息时代为保护科技创新建立了强有力的保障。他强调,“知识产权法”的出现与完善,将许多人推向了科技领域进行冒险。有了法律和制度的保护,才能让“创客”们放手拼搏,开拓新的天地。

  陈秋实告诉同学们,社会上发生的很多事情都是非常值得讨论的,因为这关乎我们每一个人。当今社会对现实发生的各种敏感性案件都会有迅速而丰富的舆论反馈,这种舆论将成为法律和道德不断完善的动力。

  讲座中,同学们对“律师为什么会为恶人辩护?”充满困惑。对此,陈秋实说,法院判决应是“以证据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并不能简单地与道德等同,法律非常强调证据,没有证据就不能轻易下结论。法律也不能因为舆论压力而屈服,为“恶人”辩护,就是为了遵守法律的这种精神。

  他鼓励同学们通过舆论发声等方式,积极参与到社会管理当中。他说,“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公民市民应该参与到社会工作和社会管理制度当中,这是我们对社会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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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讲座由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中心主办,由校辩论队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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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秋实,1985年9月出生于黑龙江,法学学士,2014年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曾先后就职于人民公安报社、黑龙江电视台北京节目制作中心等单位。有演员助理、配音员、记者、电视编导、主持人、影视剧演员等多种行业的工作经验,目前就职于北京隆安律师事务所,主要执业方向为影视娱乐、传媒、互联网领域的法律业务,被称作“文艺律师”。2014年末,参加北京卫视《我是演说家》节目,并获得亚军。他在节目中的五篇演讲作品《大东北》《法治中国》《男女中国》《大国风范》《语言的力量》受到广泛关注并得到大量传播,在网络上的总点击量超过5亿次。


编辑:杨棋凌  / 审核:王晓刚  / 发布:陈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