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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遍看原上累累冢,曾是城中汲汲人。”盗墓是社会普遍关心的话题,是一种久远的文化现象。而盗墓与反盗墓更是千百年来一直并存的社会行为。4月29日,中国人民大学国学院王子今教授做客成电讲坛,旁征博引,为成电学子解读古代的盗墓现象,揭开盗墓的神秘面纱。
厚葬之风引发盗墓猖獗
厚葬成为一种传统,是盗墓的激发因素。王子今说,墓葬中随葬品数量增加,反映了私有财产的出现与私有制的发生,被看做文明进程起始的重要标志之一。古来有“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的说法,财产的占有并不因生死的界隔而发生变化。周朝死者生前地位越高,死后葬礼等级也越高。春秋时期,“礼坏乐崩”,厚葬之风兴起,而且关于厚葬在很多古籍如《庄子》、《汉书·刘向传》等当中都有记载。
古代对盗墓技术也有相关的历史记录。王子今说,古有淘沙官,专门处理古墓中的流沙。除此以外,商承祚《长沙发掘小记》中对“盗墓之风,甚为嚣张”的描写,指出了古墓中盗洞众多的现象。“土夫子”(湖南一带对盗墓者的称呼)根据古墓的封土和墓坑的回填土的成色、夯层、含水湿度来判断其位置与年代,在古墓适当位置开成竖井式的盗洞。洛阳盗墓者所创制使用的洛阳铲,后来甚至在考古学中也得到了广泛应用。那么,盗墓者的动机有哪些呢?对此,王子今从“物利”“怨仇”“象征”三个方面进行了详细的介绍。
盗墓竟成谋生“产业”
盗墓最常见的心理动机即为“物利”。在宗法制度下,政治权利及社会权利继承者要明确正统身份,维护正统地位,丧葬礼仪成为了表明“尊尊”“亲亲”关系的重要形式。于是,传统社会的道德秩序规定了“厚葬”的合理性。从许多陵墓中可以看出其规模之大、随葬物品之精美华贵。厚葬之风也吸引了一批批贪恋钱财之辈,典型案例“秦公1号大墓”正是因此被严重盗掘。
在秦汉时期,盗墓是一种营生方式,有些地方,人们把盗墓作为主要谋生手段。司马迁在《货殖列传》里表扬了通过若干手段致富的工商业者,其中竟然也涉及到了“掘冢”。司马迁举例时,将“掘冢”列于仅次于“田农”的位次,是耐人寻味的,这至少可以表明当时“掘冢”是相当常见的营生方式。
“掘冢,奸事也,而田叔以起。”即是通过盗取墓中的财物作为军费。唐末的一些军阀也组织大规模的盗墓,这在史书上有明确的记载。一个叫温韬的节度使甚至挖掘了本朝皇帝的陵墓。除了乾陵,即唐高宗和武则天合葬的陵墓完好,其他全都未能幸免,因为挖掘乾陵时有下暴雨这样的异常天象,只好收场。某些朝代甚至专门设立了掌管盗墓事宜的官职,主要是为了物利,即为了钱财而盗墓。
其次,盗墓也可能是因为“冤仇”。春秋时期就有记载伍子胥鞭尸一事,即是为自己的父亲、哥哥复仇。汉代王莽把他的政治对手的墓发掘开来,董卓也发掘了何苗的墓,都是因为冤仇。唐代的徐敬业起兵反叛被镇压,其祖父、父亲的墓葬都被发掘。这种情形在古代历史记载中相当普遍。
再次,盗墓还可能因为“象征”。古人认为,墓葬有多种文化意义,其中一种意义就是风水。如果墓葬选取的位置合乎“风水”理论,就会使这个家族世代兴盛。那么敌对的势力为了破坏该集团的政治前景,就会破坏其祖上的墓葬。鲁迅曾提到的蒙元军队为了战胜南宋政治集团,把宋人的祖陵挖开,把人的头骨作为器物,并把人骨与牲畜之骨放在一起,以破坏宋朝的风水。在古代,类似的带有巫术性质的行为时有发生,比如打旱骨桩、求雨等。
反盗墓需要法律武器
有盗墓,就有反盗墓。禁止盗墓的法律,在先秦时期应当已经出现。如《吕氏春秋》中写道,当时对于“奸人”盗墓,已经有“以严威重罪禁之”的惩罚措施。《淮南子》说到刑法有“窃盗者刑”、“发墓者诛”的内容。《魏书》记载,北魏文成帝出巡,看到“有故冢毁废”,诏曰:“自今有穿毁坟陇者斩之!”这也是“穿毁”冢墓已经被法令严厉禁止的证明。
唐代法律包括制裁盗墓行为的内容。《唐律疏议》有关于对“发冢”者处以刑罚的明确规定,根据盗掘的情节有不同的惩罚,最大刑法至绞刑,例如:“诸发冢者,加役流;已开棺椁者,绞;发而未彻者,徒三年。”通过刑法的内容,可知王族贵戚的坟墓,受到特殊的保护。
看守者在盗墓现象发生后也要受到严厉处罚,也是值得注意的。从《明史》的记载看,当时法律有严治“盗墓之罪”的原则。而《大清律例》有关于“发冢”的内容,对36种情形分别处罪。其条例计22条,内容备极详密。金战胜了辽,但对前代的陵墓仍怀有尊重,清朝也对前朝的陵墓呈保护之态,但民国做得不好,陵墓损坏甚多,致使前朝遗老痛哭流涕。
古人讲“报应”,因此流传有很多“盗掘墓葬得恶报”的故事。王子今介绍了几则故事,分析了古代人们对盗墓的谴责态度。当然,这只是舆论谴责,对盗墓者产生了一定的道德和精神压力。但在今天,仅有舆论谴责是不够的,法律的惩治也不可过轻,否则,盗墓将更加猖獗,对历史文物保护造成更大的损失。
“镇墓”需要新的技术支撑
“镇墓”就是在墓中采取一些方式令盗墓者恐惧,不敢进入。在某些朝代,墓中普遍出现镇墓兽。古时有着盗墓恶报传说,例如盗墓回程途中就坠马而亡,以此来反盗墓。或者墓旁刻有语义十分明确的对盗墓者的诅咒,如“开者即死”等等。而有的文字则较为和缓,如“自楸之棺,易朽之裳。铜铁不入,丹器不藏。嗟矣后人,幸勿我伤。”
还有一种方式就是造“疑冢”。相传曹操担心死后被人掘坟,造了七十二疑冢,令人无从下手。于是后之诗人曰:“遍掘七十二疑冢,必有一冢葬君尸。”于是后之论者又曰:“阿瞒老奸巨猾,安知其尸实不在此七十二冢之内乎。”
还有传言道,南越王赵佗死后四灵车同时驶出四城门,并有虚冢,垂直设立三冢等等。也有直接加固墓门、顶门器、进行崖葬等等方式。另外,还有以石椁铁壁、储水积沙、浇灌水银、机弩、伏火、毒烟等方法反盗墓的。但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有些墓总有人有法盗掘。
从古至今,无数盗墓行为对古墓葬、古器物进行了无法弥补的破坏,造成了难以估量的损失,科学考古工作本来能够获得的重要文化信息也因此严重减损。王子今痛心地说,近年来盗墓活动的猖獗,主要原因之一是文物走私的嚣张,当然,由于求富心理的急切,稍有价值的随葬品即可刺激盗墓者进入亢奋状态。对此,除了在法制层面加强文物保护、坚决打击,还要在技术层面取得突破,加强防护。
“盗墓是不合法的,让我们一起保护文物!”王子今教授呼吁同学们了解更多墓葬知识,主动去保护文物、保护历史文化。讲座后,王子今还与同学们进行了现场交流,回答了关于考古文献、考古与盗墓在道德伦理上的差别等问题。
本次讲座由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中心主办,光电科学与工程学院承办。2018年,成电讲坛启动“考古·发现”系列讲座,至今已有多位全国考古院、博物馆专家来校,为成电学子讲述重大考古发现,分享传统文化的魅力。
编辑:王晓刚 / 审核:罗莎 / 发布:陈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