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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办为幼儿园教职工进行法律知识培训
文:何迪 图:何迪 来源:学校办公室 时间:2020-10-30 2806

  为加强幼儿园安全教育和宣传工作,学校办公室法律事务与督查督办室何迪、陈娇两位老师分别于10月26日、28日下午,分赴两校区的附属幼儿园面向幼儿园教职工开展法律知识宣传培训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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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讲座主要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法律基础知识普及。两位老师援引一些古语和案例给大家简要介绍了一些法律小知识。比如: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超过诉讼时效的民间借贷会丧失胜诉权,所以“欠债不一定还钱”;正当防卫作为刑法规定的违法阻却事由,就会出现昆山龙哥这样 “杀人也不一定偿命” 的案例。接着两位老师讲解介绍了法的本质、法律的规范作用,法律体系等基础法律学知识;并着重解读了《民法典》《侵权责任法》及《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的部分法律条款,向老师们阐明幼儿园在学生管理过程中需要承担的义务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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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部分为案例分析。培训老师主要通过介绍发生在幼儿院的学生安全事故类案例,与老师们就幼儿园及其从业人员应如何避免、应对学生安全事故,及若应对不当需要承担怎样的责任进行了探讨。两位老师总结时均谈到,法律在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掌握法律知识有利于维护自身权利,恰当履行义务。我们应多学习法律知识,遇到问题时也要主动运用法律解决纠纷。

  本次活动由学校办公室法律事务与督查督办室主办,电子科技大学附属幼儿园承办。



编辑:庄志东  / 审核:林坤  / 发布:林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