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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1月28日,中国社会科学网刊登了我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叶本乾、林荣的理论文章《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积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全文如下:
民主是全人类的共同价值,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始终不渝坚持的重要理念。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指出:“积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健全全面、广泛、有机衔接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构建多样、畅通、有序的民主渠道,丰富民主形式,从各层次各领域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使各方面制度和国家治理更好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发展中国式民主政治,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关键在于实现民主的全面覆盖、群众的广泛参与和民主制度体系的有机衔接。
实现民主的全面覆盖
实现民主的全面覆盖,必须确保人民享有广泛权利。人民享有的权利在不断丰富发展,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在政治、经济平等基础上谋求生存发展,到改革开放后既追求物质富裕也追求精神富足,再到新时代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取得抗击新冠肺炎疫情重大战略成果,中国人民享有权利的内涵不断丰富、外延不断拓展,向着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不断迈进。
实现民主的全面覆盖,必须确保人民民主参与不断扩大。随着人民参与民主的意愿不断增强,我国人民民主参与的广度和深度也在不断拓展。人民既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又参与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既参与国家发展顶层设计的意见建议征询,又参与地方、基层公共事务治理;既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协商,又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既通过人大、政协等渠道表达意愿,又通过社会组织、网络等平台表达诉求。人民利益的畅通表达和有效实现彰显了人民民主的全过程性。
实现民主的全面覆盖,必须确保国家治理高效。民主的发展与国家治理的现代化相伴相生,相互作用,相互促进。中国民主的高质量,促进了国家治理的高效能,提升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多年来,党团结带领人民,不断战胜前进道路上各种世所罕见的艰难险阻,成功走出中国式现代化道路,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中国经济实力、综合国力、人民生活水平全面提升。人民民主真正把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落到实处,充分调动起人民的主观能动性。
实现民主的全面覆盖,必须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好的民主,应凝聚社会共识,而不是造成社会撕裂和冲突;应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而不是导致社会阶层和利益固化;应保持社会稳定有序,而不是带来混乱和动荡;应让社会充满向美向善向上的正能量,而不是充斥假恶丑的负能量。今天的中国人民安居乐业、心情舒畅,社会和谐稳定、生机勃勃,思想可以自由地表达,人员可以自由地流动,民主覆盖全过程不再是空谈,而是实实在在的民主实践。
实现民主的全面覆盖,必须确保权力运用得到有效制约和监督。权力在有效制约和监督下运行才能实现民主、造福人民,权力失去约束、恣意妄为必然破坏民主、危害人民。中国的民主行不行、好不好,归根结底要看中国人民满意不满意、中国人民拥护不拥护。群众广泛参与的前提在于,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始终坚持公权力姓公,始终坚持权为民所用,确保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幸福。
实现群众的广泛参与
实现群众的广泛参与,必须发展民主选举。中国的选举是广泛的,有国家机构选举、村(居)委会选举、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等,涵盖了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中国的选举是平等的,人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得到充分保障,一人一票、票票等值;中国的选举是真实的,不受金钱操控,选民按照自己的意愿选出自己信任的人;中国的选举是发展的,选举形式手段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不断创新和丰富。
实现群众的广泛参与,必须发展民主协商。协商民主是中国独特的、独有的、独到的民主形式。中国的协商民主,广开言路,集思广益,促进不同思想观点的充分表达和深入交流,做到相互尊重、平等协商而不强加于人,遵循规则、有序协商而不各说各话,体谅包容、真诚协商而不偏激偏执,形成既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又理性有度、合法依章的良好协商氛围,充分发扬了民主精神,广泛凝聚了全社会共识,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实现群众的广泛参与,必须发展民主决策。好的决策,反映人民意愿,保障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在中国,察民情、听民声、顺民意,群策群力、集思广益成为常态,越来越多来自基层的声音直达各级决策层,越来越多的群众意见转化为党和政府的重大决策。人大“开门立法”,政府“开门问策”,广大群众参与基层决策,民主化决策全面覆盖,民主已不再是一个人人谈而不得其意的专业术语,社会主义现代化民主的点点滴滴正浸润到人民群众的生活中。
实现群众的广泛参与,必须发展民主管理。人民的事人民管,人民的事人民办。在中国,广大人民弘扬主人翁精神,发挥主体作用,积极行使民主权利,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人民群众切实参与到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的管理、城乡社区民主管理、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以及社会组织民主管理,真正做到了人民当家作主,群众广泛参与。
实现群众的广泛参与,必须发展民主监督。全面有效的民主监督,方能保证人民的民主权利不因选举结束而中断,保证权力运用得到有效制约。我国结合本国实际,探索构建起一套有机贯通、相互协调的监督体系,形成了配置科学、权责协同、运行高效的监督网,对权力的监督逐步延伸到每个领域、每个角落。全面发展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监察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是民主全面覆盖的重要保障。
实现民主制度体系的有机衔接
实现制度体系的有机衔接,必须坚持实行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一方面,始终坚持人民民主专政中的“民主”,坚持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保证人民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另一方面,始终坚持人民民主专政中的“专政”,充分履行国家政权的专政职能,依法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制度、颠覆国家政权、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等各种犯罪行为,维护法律尊严和法律秩序,保护国家和人民利益。
实现制度体系的有机衔接,必须坚持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最大限度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结合起来,有效保证国家治理跳出治乱兴衰的历史周期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正确处理事关国家前途命运的一系列重大决策,实现国家统一有效组织各项事业,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有效保证国家政治生活既充满活力又安定有序。
实现制度体系的有机衔接,必须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在国家政权中合作共事,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紧紧围绕国家中心工作,积极参政议政、建言献策,为国家发展发挥作用。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在协商中促进广泛团结、推进多党合作、实践人民民主,既秉承历史传统,又反映时代特征,充分体现了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有事多商量、遇事多商量、做事多商量的特点和优势,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
实现制度体系的有机衔接,必须坚持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中国共产党始终把统一战线摆在重要位置,坚持大团结大联合,坚持一致性和多样性相统一,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广泛凝聚共识,寻求最大公约数、画出最大同心圆,不断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和谐,最大限度凝聚起中华民族一切智慧和力量。
实现制度体系的有机衔接,必须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中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以领土完整、国家统一为前提和基础,体现了统一与自治的结合、民族因素与区域因素的结合,完全符合中国国情和实际。实行民族区域自治,从制度和政策层面保障了少数民族公民享有平等自由权利以及经济、社会、文化权利。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极大增强了各族人民当家作主的自豪感责任感,极大调动了各族人民共创中华民族美好未来、共享中华民族伟大荣光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实现制度体系的有机衔接,必须坚持和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中国实行以村民自治制度、居民自治制度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人民群众在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和支持下,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有效防止了人民形式上有权、实际上无权的现象。人们围绕涉及自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发表意见建议,进行广泛协商,利益得到协调,矛盾有效化解,促进了基层稳定和谐。
治国无其法则乱,守法而不变则衰。我们党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结合起来,在古老的东方大国建立起保证亿万人民当家作主的新型民主制度。在新时代继续健全全面、广泛、有机衔接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方能完善中国式民主政治,实现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建设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社会主义民主,不断开辟民主现代化的新境界。
【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大数据时代思想政治教育的理论、方法和实践的创新研究”(项目编号:19JDA007)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电子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报道链接:http://marx.cssn.cn/mkszy/yc/202201/t20220128_5390947.shtml
编辑:林坤 / 审核:林坤 / 发布:陈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