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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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科技大学关于落实成都市疫情防控指挥部2022年第11号通告要求的通知
文:电子科技大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来源:新闻中心 时间:2022-09-15 7667

校内各单位:

  根据9月14日《成都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2022年第11号)》和《成都高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调整成都高新区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如下:

  一、各校区继续实行分类管理。

  (一)清水河校区:

  1. 在成都高新南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以下简称“5+1”区域)以外的教职员工恢复正常教学、科研、管理、服务保障等工作。到校工作人员要严格做到工作地和居住地“两点一线”。

  2. 师生员工按要求开展核酸检测,成都市将对未按规定参加核酸检测人员实施赋码管理。

  3. 所有进校人员继续执行“两扫三查”(扫入校码、场所码,查健康码、行程卡、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落实戴口罩、测体温等常态化防控要求。

  4. 师生员工非必要不出校,如需出校实行扫码登记,并不得前往“5+1”区域。

  5. 食堂逐步有序恢复堂食。清水河校区至学府杏林班车逐步恢复运行。

  6. 室内游泳馆、体育馆等场所继续暂停开放。校内暂不举办大型会议、论坛、培训等聚集活动。

  (二)沙河校区:继续按照现行管理方式执行。

  (三)九里堤校区:按照属地管理要求,逐步有序恢复常态化疫情防控管理。

  二、全校继续开展线上教学,有关安排由教务处、研究生院负责落实。未返(到)校学生暂不返(到)校,具体返(到)校时间按照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另行安排。

  三、全校师生员工根据属地防控要求,积极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中高风险区和居家隔离人员按相关防控管理规定执行。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后续学校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及时调整相关措施。

  特此通知。

 

                           电子科技大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9月15日

 

编辑:林坤  / 审核:林坤  / 发布:林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