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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电子科技大学校园媒体2023年度备案的通知
文:党委宣传部 来源:党委宣传部 时间:2023-05-22 3847

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媒体平台管理,根据《电子科技大学校园新媒体管理办法》《电子科技大学校园媒体管理办法》,现开展校园媒体2023年度备案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备案对象

  1、由学校审批备案的新媒体,为电子科技大学或二级单位(学院、部门、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院)、独立法人单位、校级学生团体等开通运营的各类官方新媒体账号,包括微信公众号、微博、人民号、新华号、教育号、学习强国、头条号、抖音号、B站、视频号、QQ空间等。

  根据学校相关管理办法,各二级单位对其下属各类组织机构(系所、中心、实验室、团队、年级、党支部等)开通运营的新媒体账号,也应加强管理,落实审批备案机制。

  2、学校审批备案的校园媒体为在校内出版/播出,且未取得国家新闻出版管理部门颁发的全国公开出版统一刊号的各类传统媒体,包括报纸、期刊、广播、电视等。

  二、备案时间

  2023年5月22日-5月26日

  三、备案方法

  1、登录系统

  登录学校官网首页“网上服务大厅”,进入“业务系统直通车”-“宣传思想审批备案系统”;或登录党委宣传部网站http://xcb.uestc.edu.cn/,点击导航栏“审批备案系统”;或直接访问网址shenpi.uestc.edu.cn并登录。

  2、提交申请

  (1)申请人原则上为各校园媒体平台负责人,申请人须为在职在岗教职工。

  (2)请在系统中选择”新媒体审批备案“或”校园媒体审批备案“,依照要求依次填写信息并提交。

  3、审批备案

  (1)各单位官方新媒体备案流程:提交申请本单位分管负责人审如审核通过,点击“提交至宣传部审核”党委宣传部备案。

  (2)各单位下属各级各类组织机构新媒体备案流程:提交申请本单位分管负责人审核,如审核通过点击“结束流程”直接备案。

  (3)校级学生团体负责运营管理的校园媒体平台,由其归口管理部门统一进行申请并至党委宣传部进行备案。


                     电子科技大学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

                          2023年5月22日


编辑:林坤  / 审核:林坤  / 发布:陈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