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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8日,继续教育学院第一党支部、第三党支部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邀请成都市公安局成华区分局四级高级警长刘健围绕“基层公安派出所常见的党政干部违法违纪案例”展开警示案例分析。副院长颜凯作领学发言,第一党支部、第三党支部全体党员同志参加学习。
会上,刘健警官充分运用本地查处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以“身边案”教育“身边人”,用“活教材”敲响“警示钟”。他从多方面剖析了违法违纪发生的原因,强调学习党纪和法律法规的重要性,教育党员干部要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要树立并弘扬崇廉尚洁的价值观念,学会控制自身情绪,控制自身欲望,学会批判性地思考问题,要在党纪和法律法规框架下解决问题,做到正确分析,正确应对,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颜凯强调,学院坚持把警示教育作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重要环节,要持续强化正反两方面教育,不断增强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震慑力,营造崇廉拒腐的良好风尚。
通过本次学习,看到“身边人”、“身边事”成了警示教育的反面教材,思想上受警醒、灵魂上受触动。与会人员表示,将吸取教训,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堤坝。学院第一党支部、第三党支部将按照上级部署与要求,扎实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加强警示教育和文化涵育、加强专题培训和宣传解读,高标准高质量开展各项工作,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取得实质成效。
编辑:李果 / 审核:李果 / 发布:李果